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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水引出的纠纷 以为该得表扬结果被解聘

http://www.hocee.com  2008年10月10日10:14   来源:重庆晚报

 

 

因制止同事卖商品收取现金不入账的行为,营业员甘小利被同事的朋友殴打,未还手。当商场的卖场负责人认为甘小利此举值得表扬时,甘小利却收到公司的“违纪处理通知书”,并被公司解聘。

 

 “我到底做错了什么?公司为何要解聘我?”近日,甘小利对公司下达的解聘通知很困惑。

 

 “被打未还手,为何说我打架斗殴?”

 

 25岁的甘小利,是沙坪坝王府井百货一楼某香水柜台的营业员。就在上月26日,她被总公司——北京美缇商贸有限公司解聘。

 

 甘小利介绍,9月20日下午3时,她到柜台接班点货时发现少了一瓶香水。得知香水被对班黄琴(化名)售出时,收取现金未入账,甘小利要求黄琴填单入账,否则拒绝接货。黄琴的朋友杨玲(化名)当时在场,杨玲嫌甘小利“装怪”,就冲进柜台殴打甘小利。很快,110赶到,将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。

 

 “甘小利的行为值得表扬,她是在维护商家的利益,也是按商场规定办事。”事后,该商场一楼经理助理张羽对甘小利的举动大加赞赏。

 

 然而,在家养伤的甘小利不仅没有得到公司表扬,却在26日收到总公司下发的“违纪处理通知书”。通知书中,甘小利被告知,因“打架斗殴”事件给公司造成不好影响,她被公司解聘。

 

 “我是在为维护公司的利益,是在做好事,为何要开除我?”甘小利无法接受该处理结果。

 

 “甘小利是遭别人打了,她没有出手。”张羽当时正在现场,她认为公司不应该给甘小利扣上“打架斗殴”的帽子。同时还有4位当时在事发现场的商场工作人员,签名证明甘小利只是被打并未还手。

 

 当记者就打人事件致电黄琴时,她称“打架的事情我不想多说”。

 

 “下班后发生货品缺失,我没责任”

 

 货品在盘点过程中出现严重缺失,是甘小利被公司解聘的另一主要原因。对此,甘小利拒绝接受。

 

 9月11日下午4时许,甘小利和对班黄琴交接工作后下班。当晚10时多,甘小利接到黄琴的电话,被告知柜台少了一瓶香水。次日,甘小利因被安排到太平洋做促销。顶替她工作的同事在跟黄琴交接工作点货时,发现香水又少了一瓶。这两瓶香水就是公司“违纪处理通知”中所说的缺失货品,卖价共计1040元。

 

 “货品的缺失,都是发生在我下班以后,凭什么要我承担赔付责任?”甘小利称几百元的赔款事小,但因此带来的“失职”责任事大,“如果说货品是在我上班期间遗失的,点货时是很容易发现的,但我下班时对班并没有提出任何质疑。”

 

 对于此事,甘小利公司负责重庆地区的业务主管张丹介绍,调查货品遗失事件时,因当事双方都无法拿出明确证据证明自己的“清白”,所以只能共同担责。

 

 甘小利认为,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交接货品后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的话,“我也不会有理讲不清。”她认为是公司制度存在问题,拒绝缴付赔款。

 

 公司:我们将做进一步调查

 

 记者就甘小利被解聘事件致电北京美缇商贸公司人力资源部,一女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,要求记者直接找公司在重庆地区的负责人,“因为总公司所做的决定,也是根据地区上报的材料,按规章办事”。

 

 主管张丹称,“打架斗殴”是根据派出所民警下的结论,而在调查货品缺失事件时,当事双方都认为自己被冤枉,均拿不出确凿证据为自己开脱。最后,张主管表示,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,再向公司反映,尽快对此事做出合理的解释。

 

 本报渝中社区记者 张水红 袁尚武 实习生 申鸿凌 摄影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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