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来,因为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属界定不明晰,业主与物管、开发商之间所产生的纠纷连续不断。
公共设施除了存在维护修用如何分摊的问题,还牵涉到部分收益如何处置。要弄清楚收益如何分配,首先我们要明确,哪些属于小区公共设施。
小区的公共设施指哪些?
根据规定,房屋以外、小区以内的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,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。
公共设施包括绿地、道路、路灯、地下(上)线路和管道、停车场(库)、配电房(室)及电器设备、
水泵房(室、井)及水泵、会所、门卫室、人防用房及设备、消防用房及设备、电梯、假山假水、
健身娱乐设施、公告牌等等。在这些区域内,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,所有收益都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但律师称,因为大多数业主并不关注,小区公共设施收益很容易被相关利益方侵占,在法律界这叫“隐性侵权”。
几种常见的隐性侵权方式
小区内的户外广告位置出租,包括电梯内、走道、小区道路、墙体以及楼顶;
楼顶修建临时建筑,只用或出租;
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;
四小区内道路、草坪划出临时停车位;
小区公共设施改成商铺出租;
摊入建筑成本的车库收益…